自問不是那種可以從書中得到快樂的人,文字對我來說,一直都沒太大吸引力。
雖然「墨水」小得可憐,但對於文字,我是存在極大的尊重。世界上相信沒有一種文字及得上我們祖國的博大精深。但是,為什麼要把他簡化呢? 簡化後,還算是一個字嗎?
最吊詭的簡體字,是「爱」!
明明是用「心」去領「受」的「愛」字,
卻給人活生生的拿走了心,換以「友」情,
這還是「愛」嗎!
今天,收到同事的電郵,題為「為保留繁體字盡一點力吧!」
原來,聯合國決定於 2008 年停用繁體中文 ( 正體中文 ),不是吧!我們能捍衛傳統文化嗎? 請出一點力,到以下網站投票反對︰
http://www.gopetition.com/sign.php?currentregion=237&petid=8314
我不要香港的街招,全變成簡體字啊!!!
1 comment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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