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ebruary 20, 2009

好大隻腳瓜


一年一度的例行公事,好像如果沒有跌倒的話,會跟自己過不去的!為什麼總要跌一次,為什麼呢?

是腳太小?
是人太重?
還是走了三十多年的路,還未學好?

去年,為了追捕逃犯小白,跌破了手腳,那「愛的印記」(疤痕)差不多退了。昨天,又在廁所滑倒,在上五吋下五吋的後面,起了個像雞蛋般大的「樓」,還害屁股受罪...

真的很難啊...可以跌傷這個咁難受傷的位置。

別想了,真的想過了一百種跌傷的理由,也不可能跌到那個位置的。

很想擁有一隻大腳瓜,讓我可以在跌倒的時候站得住腳。
大腳大步走,多好!

2 comments:

Katrina said...

難道你著左四吋高跟鞋?冇理由跌得咁應...

June said...

唉...著住四吋高跟鞋就底死啦,點解赤腳都跌獲甘....